一、《“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国务院日前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要求: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加大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持续推进“互联网 执法”。
·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严格安全准入,优化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等安全技术和安全配置。
·提高重大设施设防水平,加快推进城市群、重要口岸、主要产业及能源基地、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多通道、多方式、多路径交通建设,提升交通网络系统韧性。
·强化紧急运输准备,加强区域统筹调配,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多方式协同、多主体参与的综合交通应急运输管理协调机制等。
二、《“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
日前,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提出优化适应新经济发展的监管机制。
·探索创新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促进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优化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登记注册服务。
·加强新经济监管工具创新供给,探索触发式监管机制,完善敏捷治理等新型监管模式。
·完善网约车、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网络货运等交通运输新业态监管规则和标准。
·引导平台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经营者线上经营创业。
三、《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提出要充分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在更多领域应用并实现全国互通互认。
·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交通运输等领域。
·促进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围绕交通出行等场景与领域,积极推动电子证照在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持证主体之间的社会化应用。
四、《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指出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要求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随文发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港口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等67项与交通运输相关的事项在列。
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日前,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颁布《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修改内容是:
·适当降低罚款额度,明确处罚对象。
·删除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相关内容
六、《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涉及交通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有:
·2022年暂停铁路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一年。
·2022年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支持公路、水运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等。
·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对信用等级较高、承担疫情防控和应急运输任务较重的交通运输企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企业清单供金融机构参考。鼓励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交通运输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